父親生前有不動產四戶,依公證遺屬兩兄弟各繼承兩戶,兄長繭居族長年不出門拒絕出門,即便弟弟部份完稅繼承,兄長部份若一直未出面法院會如何處理?又如果兄長因不出門繼承財產無收入生活拮据法院是否還會要求弟弟撫養?
其實這不關法院的事,如遺產稅是分單繳納(即納稅義務人是哥哥)
若哥哥置之不理,後續有可能會面臨稅捐單位的強制執行。
另外,不動產部分需於繼承開始後一年內辦理繼承登記,未於期限內辦理者,之後要辦理的話會有罰鍰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