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以排班需有幾人上班為由,不給排特休是否違法?

匿名(一般會員)
2023-06-03 12:32

我們是服務業,排班制,公司近2年說明一天最多只能休2個人,因為平日要維持至少3人當班,假日要4人當班。每個月排假時要先將每個員工的一例一休的假都排完後,才能排特休,已經有2人休假的日期就不能排,有不只一人想休同一天的話要用抽籤看誰抽到,跟公司反應長期抽不到都沒辦法休,公司只說希望同事間互相,不願意改變作法,請問公司可以這樣要求嗎?
還有之後有出國需求,以前公司可以用特休去排,現在說要先用自己當月的8-10天假排,如果出國天數超過當月原本的假,超過的天數才能用特休,沒超過的話就不能用特休,請問可以這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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