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們您好。 本人6/12為最後一次請領失業補助。 而剛好看到有一個職前訓練課程有興趣想報名。但報名時間是7/1-8/18 開課為9/19開始。 以下兩個問題想請教。 第一:我是否要等到7/11最後一次的失業補助到期才能報名?否則6/12申請的失業補助就會沒有。 第二:如果在報名7/1-9/18這期間(還沒有開課)的情況下。因為沒有失業補助了,想找兼職工作。這部分是被允許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