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的定義
職場性騷擾在法律上可略分為兩大類[1]:
受僱者在工作時遭受到「任何人」的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語或行為,導致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受到干擾,或影響到工作表現(例如來訪的客戶也算,不僅限於同事)。
摸耳垂算職場性騷擾嗎?
個案中是否符合上述的職場性騷擾定義,會需要綜合考量事件的前後脈絡、工作環境、當事人的認知等具體細節來判斷[2]。
不過實務上有法院認為,只要行為已經跨過一般同事往來的分際,就構成職場性騷擾[3]。而通常人與人間正常對話時,多數情況下不會碰觸到耳垂這樣的部位,參考此見解,摸耳垂是很有機會構成職場性騷擾的。
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22),《法官是如何認定職場性騷擾?》。
雷皓明、張學昌(2022),《性騷擾能收集什麼證據?加害人要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