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誣陷教唆犯罪.而共同被告出庭作證時指出教唆之人不是我.甚至不認識我.而法官當長向證人咆哮.並大聲對證人說:<你若跟上次講的不一樣.我就判你偽證罪>致證人心生恐懼.不敢說實話..隨後由檢察官迎導證詞.... 後來小弟我申請交付法庭光碟..卻發現該段錄音被剪掉.法官這樣做應該有變造公文書之罪.而證人非出自己願而做出的證詞.應沒有證據能力...小弟應該怎麼做..才能討回公道..感謝各位大大
提問人您好,您的問題牽涉到需要檢視個案事實的狀況,此處僅單純就您的問題簡化成:「法庭錄音是否為公文書?」、「如果有人剪接錄音是否會觸法?」等問題進行討論,還請參考。同時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的法律服務,以尋求案件中的救濟。
延伸閱讀: 黃郁真(2020),《偽造文書的「文書」到底是什麼?》。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