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規定,房東的義務不只是在簽約時交付合於契約約定內容的房屋,在房客入住後,房東也必須讓房屋繼續維持在可使用的狀態[1]。因此除非有以下的例外情形,否則原則上房東須負責維修[2]:
冷氣是因為房客自己的疏失、不當使用而損壞[3];
租約中有約定由房客負責;
個案中有其他符合特殊交易習慣的情形。
如果沒有上述的例外情形,則房客必須先定合理期限,通知房東在期限內處理。待房東逾期未處理後,房客才能自己找師傅來維修,並要求從房租內扣除維修費用;若房客不想處理維修事宜,也可以選擇終止租約[4]。
其他關於租屋時,房客須留意的保管責任,可參考黃郁真(2023),《租屋的保管責任及修繕責任分別由誰負責?房東不修繕,房客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