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買方在網路交易二手水族設備,對方收到後過了九天表示一開始第一天使用沒問題, 第二天開始使用機器就有漏水問題,我是判斷畢竟是寄送可能運送有導致碰撞或鬆脫, 上網找資料提出可能的問題點請他檢查看看,不過他堅持我賣有壞掉的機器給他, 因為已經過很久了我不知道他中間是怎麼使用機器的請他檢查也不檢查堅持要退, 網路上商品有七天鑑賞期不止超過似乎中古商品也不包含在這範圍內, 因為他態度很差也在網路上到處講我認為他是想退款把事情搞大, 文字回覆請他自己處理後就封鎖沒有再回他了, 但近期卻收到刑事詐欺的警察通知書, 因為他在中部我住在北部要到案說明還要跑到中部去, 問警察好像不能轉移到北部備案, 想請問1.這樣對方真的能告詐欺嗎?這不是應該算民事交易糾紛嗎? 2.真的只能前往中部去備案嗎?有沒有其他辦法能在北部就近備案? 以上是我的問題感謝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