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女A曾經親口跟我說過(僅口頭上說),她姐姐會跟很多認識的網友發生性行為,如果我今天傳訊息給A,跟她提到,她當初說她姐姐跟很多網友發生性行為的事情,被女A的其他家人看到或得知(包含A的姐姐),這樣我會被A的姐姐提告,會有構成甚麼樣的違法行為嗎?
此問題可能涉及到刑法誹謗罪、民事侵權責任的問題,以下分別就此二部分簡要回覆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2),《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洪瑄憶(2022),《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曾友俞(2023),《要看精神科才能請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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