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隔壁香蕉有一串特別大,香蕉已經長到我家籬笆內,重到枝幹斷裂,還壓歪了圍牆 已經砍掉並丟回隔壁農田,尚未告知鄰居,請問這樣做屬違法行為嗎? 但鄰居早知道果實會往這邊長,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是這次太嚴重還壓歪我家的籬笆,才自行處理 果實已經長到我家土地範圍,這樣可以自行處理嗎? 還有鄰居還插了竹棍子在我家籬笆內(棍子為撐住香蕉之用處)(也把棍子移往對方那邊了)
如果越界生長到鄰地的植物,已經達到「妨害到鄰地所有權人利用土地」的程度,則依民法規定,您可先自訂一合理的期限,通知鄰居在期限內處理;若鄰居逾期未處理,再自行剪除,並在剪除後向鄰居請求因此所支出的費用[1]。
需特別留意,「通知鄰居限期處理」的步驟是不可少的,必須是在通知後且對方逾期未處理,您才可自行動手剪除。如果未通知就直接修剪,除了可能觸犯刑法毀損罪[2],還可能要賠償鄰居所受的損失。
因此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到底要用什麼方式通知鄰居,但建議通知時要一併考慮證據保存的問題,例如使用存證信函、談話錄音等方式,避免日後雙方衍生「到底有沒有先通知」的爭議。
關於錄音與存證信函的注意事項,可參考下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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