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路上遇到惡意逼車的人 因為沒有真的發生車禍 所以好像也沒什麼過失傷害之類的問題 可是開車時常為了閃躲這種人而提心吊膽 難道真的都拿他沒轍嗎?
雖然沒有真的發生擦撞,但任意蛇行、逼迫其他用路人讓路,或其他危險駕駛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6,000~36,000元罰鍰[1]。
即使沒有實際造成任何人受傷、沒有肇事,但這樣的駕駛方式不只自己容易失控,也容易影響到其他用路人,造成交通往來的危險。實務見解多認為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2],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5,000以下罰金[3]。
延伸閱讀
李侑宸(2022),《逼車一時爽,小心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