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通保法監聽一案

匿名(進階會員)
2023-07-10 23:49

一、不明原因被突襲偵查,通保法監聽長達19年以上,未曾被約談或到案說明,莫名被監聽,也不知何種案件、罪名(案名、案號)。
二、請教應如何自救方式,不吝指教,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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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3-07-11 11:58

通訊監察(監聽)的期間長短,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2條有明文規定。對於涉嫌特定犯罪的監聽,每次都要由法院核發或補發「通訊監察書」。提問所稱被監聽長達19年以上,如有不服,可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抗告或準抗告(第404條第1項第2款或第416條第1項第1款)尋求救濟。究竟為何監聽如此長久,實情不明,歉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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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23-07-13 19:52:53
方便email給你嗎?請教相關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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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3-07-13 22:54:58
很抱歉。不方便。(因為是匿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