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時相」這個用語很陌生,今年以前從來沒聽過。 想知道法令對「行人專用時相」有什麼規定嗎?這個設定對行人或開車的人的要求是一致的還是開車的人有其他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設置的原因是什麼?決定該設或不該設會經過什麼程序嗎?如果交通相關機關之後要調整的話,還會需要經過什麼程序嗎? 也想知道還有其他「時相」是遵守交通規則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謝謝
當行人專用時相亮燈時,只有行人能夠通行,其他行車燈號都是紅燈,也就是四面八方的駕駛都必須一致停止,用這樣的方式來避免車輛駕駛轉彎時與穿越路口的行人碰撞發生車禍[1]。
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只是汽機車要停下來,腳踏車也要停下來,因為腳踏車在法律上是慢車[2],而不是行人,腳踏車不遵守行人專用時相而闖紅燈的話,可能面臨最高新臺幣(下同)1200元罰鍰[3]。至於如果是汽機車駕駛闖紅燈的話,也會面臨最高5400元罰鍰[4]。
行人專用時相的外觀依照法令規定,在有行人專用時相號誌的路口,會在路口的地面畫一個X字型的對角穿越白線的標線[5]。行人專用時相有的是時段性的,會在路口地面寫上實施的時段,例如設置在小學附近路口,為了配合上學放學會有很多學童過馬路,行人專用時相就寫上了07:20-07:50、12:00-13:00及16:00-16:30[6],只在特定的時段實施;有的則是全日性的,就不會在寫上任何時段[7]。
這種行人專用時相會設置在行人非常多,而須使用行人專用時相的交岔路口[8]。關於行人專用時相的號誌[9]、標線[10]的設置和維護等,會依照管轄[11],由中央的交通部和內政部,或地方的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來處理[12]。前一陣子也有新聞報導交通部發函請各縣市政府推動行人專用時相等保障行人權益的措施,所以應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評估哪些路口要設置行人專用時相[13]。
跟行人專用時相常會一起討論的是「行人早開時相」,就是路口行人號誌的小綠人會先亮,讓行人先走,數秒後才亮車輛紅綠燈的綠燈[14],讓先走的行人可見度提高[15],跟行人專用時相同樣是希望提升行人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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