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說同學常踢他椅子、任意拿走他的文具 也會嘲笑他的身材外貌 有跟老師反映過 老師覺得只是小朋友間的打打鬧鬧沒什麼 但小孩已經哭著說不想上學 回家也悶悶不樂的吃不下東西 請問有建議怎麼處理嗎?
依照教育部訂定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即使在大人眼中只是孩子的打打鬧鬧,似乎也沒有真的造成什麼傷害,但只要是直接或間接的欺負、騷擾或其他行為,造成當事人處於不友善的環境,影響正常學習,即使發生地點不在校園內,也算是校園霸凌[1]。
當疑似有校園霸凌事件發生時[2]:
申請調查或檢舉不一定要使用書面,也可以透過口頭或Email,由學校做成紀錄讓申請人(或檢舉人)確認。但除非學校已經知情,否則原則上申請調查或檢舉必須具名[3]。
學校接到申請調查或檢舉,依法應在20天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4],且原則上須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延長,但最慢須4個月內完成調查[5]。
延伸閱讀
陳清怡(2022),《什麼是叫做霸凌,當霸凌發生在校園時會有哪些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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