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55歲的大叔,早在18歲的時候就有了汽車駕照,但是後來因為抽菸熬夜跟喝含糖飲料等壞習慣,已經得了糖尿病,而幾乎快完全瞎掉了,不過他還是完全不管,為了背著家人買零食回家,而開車去家樂福,但是在開車的時候就是因為已經幾乎瞎掉了看不到很多車子,而把一個機車騎士給撞死了,那責任要算誰的?政府完全不知道他幾乎快完全瞎掉了而沒有去註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