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重機上國道不是已經三讀通過了嗎?為什麼現在重機上國道仍然不合法?是卡在哪裡呢?
提問人您好:
關於大型重型機車(下稱重機)是否得合法行使國道高速公路,以下針對法源依據與所涉及法律問題回答。
一、重機合法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依據為何?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92條第2項[1]規定,重機合法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必須符合「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下稱紅牌重機)、「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三大要件。簡單來說,必須是持有「重機駕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並駕駛「紅牌重機」在「交通部公告可以行駛的路段行駛」。
二、重機上國道到底合不合法?是卡在哪裡呢?
(一)重機上國道到底合不合法?
重機合法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要件為(1)持有「重機駕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2)駕駛「紅牌重機」(3) 在「交通部公告可以行駛的路段行駛」
(二)那現在到底卡在哪裡?
卡在「交通部公告可以行駛的路段行駛」,目前交通部僅公告可以行使路段為「國道3甲」[2],所以如果行駛於未經公告的國道高速公路便為違法,值得提及的是,如果交通部不公告其他可以行駛的路段,人民可不可以要求交通部公告?法院實務認為「立法者有授權行政機關依其專業決定是否開放的決定空間」[3],大法官亦認為「是否開放為行政機關應否為具體行政措施問題,非得作為解釋憲法之對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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