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中一位長輩因為種種身體因素,住進了加護病房。長輩的意識並不清楚,時而才會醒來,但因為插管治療,無法說話。長輩的兒子覺得治療費太貴,所以想要解除長輩的定存來支付治療費。請問這樣子算是無權代理嗎?長輩事後可以拒絕承認嗎?
子女的行為是否構成無權代理,以及長輩可不可以拒絕承認,需區分情形:
監護人的義務 也曾聽聞長輩意識不清、失智後,子女領出長輩的錢居然不是支付長輩的醫療費用,而是自行花用!此時,即使子女已經被法院選定為長輩的監護人,有代理權,如果不符合長輩的利益,法院可以依照受監護人、四親等內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福機構或利害關係人的聲請,改定適當的監護人[9],確保長輩的財產與生活。監護人故意或過失讓長輩財產受損,也要負賠償責任[10]。
關於如何避免監護人濫權,可以參考:陳庭浩(2020),《成年監護的監護人有什麼權利與義務?如何避免監護人濫權?》。
本回答僅供參考,若有個案需求,建議仍向專業律師求助。
註腳
理論上,應該聲請監護宣告
否則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如何聲請監護宣告:https://www.heritageattorney.com/----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