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門票退票時,提供了帳戶資料,主辦單位卻說沒有收到,再提供一次後也沒有收到後續消息,甚至演唱會結束超過4個月後才又再跟我確認帳戶資料,這樣他們有甚麼法律責任嗎?再遇到的話有甚麼有效的方法要求他們加速嗎?
要用什麼方法快速取得退款? 比較簡便的方法,就是以主辦單位為相對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3],於法院許可核發後,再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4]。
本回答僅供參考,由於涉及個案,建議仍向專業律師求助。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