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公審、肉搜、霸凌、造謠一直以來都是層出不窮,而媒體記者也很愛上網複製文章來做新聞,甚至連這些公審、霸凌……等劣質文章也一字不漏的複製貼上當新聞。 而事後調查出來是假的,造謠者、加害者及媒體記者完全沒有出面道歉,而是急著刪文章。 假設:1.今天A發公審/肉搜文,又被媒體給做成新聞大肆報導,請問這樣A跟媒體有違法嗎?如果有B要怎麼提告A跟媒體以及跟風加害的人,B該使用哪些法條? 2.如果是造謠文章要怎麼提告A跟媒體及跟風加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