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關於補班與放假,想請問以下兩個情況,該如何處理: 1. 跟著一起補班,但在放假前就安排好離職日期,那沒放到假一起補班的那天,是否可計算為加班費? 2. 先前沒有跟著一起補班,而是之後才到職,那放假的那天,新進同事還可以跟著一起放假嗎? 謝謝
詢問人你好:
參考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