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政策方面(公司mail互傳),跟長官意見不合。 隔天,晚上8-9點(下班之後),我在長官的私聊line突然留一句「小人是會有報應的」 (line前後皆無聊到公事) 後來,長官在公司提出我對他「職場不法侵害」 理由是 昨天跟我在email上意見不合,隔天就傳這句話,所以認定跟公事有關 請問這樣符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