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首歌曲的「歌」以及「MV的畫面」等影像在網路上公開發表,擁有的是兩項著作權還是會變成一個(也就是歌+MV是一個新的創作?) 因為時常可見網友將數首歌曲合併成合輯並更改畫面內容,這樣會不會涉及侵害重製權?
提問人您好,關於這個問題,會牽涉到如何區分著作的種類,以及對著作的重製、改作行為等等問題,以下簡單做說明:
但是這類剪輯是不是屬於「合理使用」,通常是在發生爭議的時候,由司法機關來決定,而不是由剪輯的人自己說了算喔[12]。
延伸閱讀: 王琮儀(2019),《翻唱他人歌曲的著作權問題(二)--用不同語言翻唱別人的歌曲,或利用別人的二次創作,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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