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無論養在家裡庭院中,或是家裡以外的空間,或甚至是流浪動物,如果被攻擊受傷的話,攻擊者需要負法律責任。
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
要討論攻擊者的法律責任前,必須先釐清動物在法律上是什麼,牠是不是在法律上可以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在目前臺灣,動物是民法的「物」,是動產。如果動物有主人(飼主),就是有主物;如果動物沒有主人是流浪動物的話,就是無主物。
要討論攻擊者的法律責任前,必須先釐清動物在法律上是什麼,牠是不是在法律上可以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在目前臺灣,動物是民法的「物」,是動產。如果動物有主人(飼主),就是有主物;如果動物沒有主人是流浪動物的話,就是無主物。
動物保護法對「動物」、「寵物」與「虐待」的定義
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動物」,必須是脊椎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1]。」
至於「寵物」,則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2]。」
而「虐待」動物的行為,動物保護法要求動物必須因暴力等方法而受到傷害或是因此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況[3]。
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動物」,必須是脊椎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1]。」
至於「寵物」,則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2]。」
而「虐待」動物的行為,動物保護法要求動物必須因暴力等方法而受到傷害或是因此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況[3]。
動物被攻擊受傷,攻擊者依動物保護法要負起刑事或行政法律責任
動物保護法第6條很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4]。」這條的「動物」,包括流浪動物[5]。
如果有人違反這條的規定,去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讓動物受傷的話,按照1. 動物受傷程度由重到輕,還有2. 攻擊動物的人主觀上是故意或是過失兩個標準,會分別面臨以下處罰:
動物保護法第6條很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4]。」這條的「動物」,包括流浪動物[5]。
如果有人違反這條的規定,去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讓動物受傷的話,按照1. 動物受傷程度由重到輕,還有2. 攻擊動物的人主觀上是故意或是過失兩個標準,會分別面臨以下處罰:
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會被處3千 ~ 1萬5千元罰鍰的行政責任,而且有可能按次被處罰[8]。
寵物被攻擊受傷,攻擊者還要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寵物被攻擊因此受到傷害的話,屬於財產權受損情況,主人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向攻擊者主張損害賠償責任[9],項目大致有:寵物本身的價值、醫藥費、殯喪費[10]。
至於因寵物受傷精神受損的慰撫金請求,觀察陳品旻整理2007年7月11日至2017年年底與動物保護的113件判決中,曾經有18個案件的飼主曾提出過精神慰撫金,但法院都未准許[11]。主要是因為民法對於精神痛苦求償的規定比較嚴格,限於人格權或是身分權受侵害的情況,並不包括財產權(寵物)受到侵害的情況[12]。
寵物被攻擊因此受到傷害的話,屬於財產權受損情況,主人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向攻擊者主張損害賠償責任[9],項目大致有:寵物本身的價值、醫藥費、殯喪費[10]。
至於因寵物受傷精神受損的慰撫金請求,觀察陳品旻整理2007年7月11日至2017年年底與動物保護的113件判決中,曾經有18個案件的飼主曾提出過精神慰撫金,但法院都未准許[11]。主要是因為民法對於精神痛苦求償的規定比較嚴格,限於人格權或是身分權受侵害的情況,並不包括財產權(寵物)受到侵害的情況[12]。
口頭對飼主威脅恐嚇,要對寵物不利時,刑法上的責任
至於恐嚇飼主可能對寵物不利的情況,涉及對飼主財產的加害,如果程度上已經可以讓一般社會大眾產生恐懼,飼主當下也確實接收到這個恐嚇,聽到後也確實害怕的話,就可能涉及對飼主構成刑法第305條[13]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問題喔。
但必須留意的是,是否成立犯罪,還需要看更多具體事實情況來判斷,無法一概而論。
至於恐嚇飼主可能對寵物不利的情況,涉及對飼主財產的加害,如果程度上已經可以讓一般社會大眾產生恐懼,飼主當下也確實接收到這個恐嚇,聽到後也確實害怕的話,就可能涉及對飼主構成刑法第305條[13]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問題喔。
但必須留意的是,是否成立犯罪,還需要看更多具體事實情況來判斷,無法一概而論。
請問我家的寵物博美狗遛狗時
被大樓在非私人土地上置放停車看板砸傷腳導致骨折開刀
是否能跟大樓申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