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為搬新家,找了軟裝師傅來鋪設木地板。 找了一間軟裝公司,價格雖然貴了些, 但師傅保證他用的地板品質「耐磨係數是20條」。 後續和地板經銷、其他賣家確認同品牌型號的地板後, 發現耐磨係數實際上只有「十條」。 但訂金已付,地板已鋪, 想瞭解這樣師傅會有刑事或民事上的責任嗎? (有對話紀錄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