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言詞辯論跟陳述意見的差異,依我目前了解的內容,我只大概知道言詞辯論比較公開,陳述意見是一對一,但為什麼要區分成這兩種形式呢?
言詞辯論,是在法院審判期日踐行的必要程序。以刑事案件為例,參與言詞辯論的人,只以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為限(見刑事訴訟法第289條)。
陳述意見,陳述意見的人及其場合甚為廣泛,不以法院審判期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