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正韓衣服織品,韓國有的製造商沒有標籤或者洗標,若我網站上統一無標材質洗標只標產地,但客人收到的衣服上的有詳細標籤,這樣有標示不實嗎?
您好,您的問題主要牽涉到商品標示法,以及依據商品標示法第12條訂定的「服飾標示基準」、 「織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由於服飾與織品的標示規定不完全相同,下面將分成兩部分解說:
不論是在實體商店或在網路上販售服飾織品,都必須遵守商品標示法及服飾標示基準的規定。並且,依照商品標示法第5條[1]的規定,不只是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或分裝商,也應該要正確地標示商品。
原則上,商品標示應該標於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上[2]。如果是國內製造的商品,應該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以[3]及商品的尺寸或尺碼;如果是從國外進口的商品,則應該要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以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4]。
服飾類產品比較特別的是,除了在商品本體、包裝、說明書上應有商品標示外,還必須在商品本體上以附縫標籤、烙印、燙印或印刷等方式,明顯、清晰地列出原產地、 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以及洗燙處理方法[5]。
不過,如果進口的服飾商品上,原本就有附縫原出口國規定的標示的話,則原產地、 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洗燙處理方法等可以用附掛、對照說明書、貼標等方式清楚標示即可[6]。在標示時,要注意洗標上的洗燙處理圖案應一併列出我國的圖案,不能只列出國外洗燙處理圖案[7]。
與服飾相同,織品在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上也應該標出商品的尺寸或尺碼、國內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以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8]。此外,如果織品以三歲以下嬰幼兒為對象、且有可能影響嬰幼兒的身體安全的話,也應該另外標明注意事項[9]。
織品也應以附縫標籤、烙印、燙印或印刷等方式標示原產地、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洗燙處理方法等資訊,不過如果進口的織品上,原本就有附縫原出口國規定的標示的話,也可以與上述服飾的處理方法一樣,用附掛、對照說明書、貼標等方式清楚標示即可[10]。
以上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商品「本身」的標示規定,而當業者將商品上架於網路平台,標示商品資訊讓消費者選購時,就沒有如此詳細的規定。
依照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見解,並沒有強迫業者要在網路平台上標註上述商品標示內容,如果業者想提供消費者相關選購依據,可以自主將商品標示資訊揭露於商品網頁[11]。但業者提供資訊時,應該要注意資訊與事實相符,以免遭認定為廣告不實喔!
另外需注意的是,在2023年修法後,如果是在網路上販賣商品,主管機關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網路平台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的相關資料,平台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12]。因此在網路上販賣商品時,還是應該平時即善盡商品管理責任,備妥相關資訊。
在網路上販賣正韓織品,網站上只標示產地而無標洗標,並無標示不實的問題。
但需要注意如果韓國製造商沒有完整標示商品標示,進口商也應該要完整、清楚地標示相關資訊,以免觸犯相關法規。
延伸閱讀:張學昌(2021),《怎樣的廣告,算是「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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