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

匿名(進階會員)
2024-03-19 04:51

想請問 因為當初爸媽的關係 小孩子報戶口 沒有報到男朋友的 小孩戶頭父親欄位是不詳 想請問後續不詳這個欄位是可以更改的嗎?還是要等到我們登記了才可以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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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4-03-19 08:36

依照民法第1064條及第1065條第1項規定,小孩的生父和生母結婚(要辦好登記)後就取得婚生子女的身分,在未婚前如果小孩經過生父認領,也能取得婚生子女的身分。小孩按照上述兩種情形取得婚生子女身分後,便可以洽詢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戶籍登記,把「父親」欄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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