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針對您所詢及的法律問題簡要說明,惟法律百科未提供個案諮詢服務,若有任何個案需求,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為您的個案提供適當意見。
父母請求子女扶養的條件
一般請求扶養的要件有2個:一是已經生活有困難、沒有足以維持生活的財產;二是沒有足以謀生、找工作的能力。不過父母(或祖父母)只需要無法維持生活,就可以請求子女扶養[1]。
一般請求扶養的要件有2個:一是已經生活有困難、沒有足以維持生活的財產;二是沒有足以謀生、找工作的能力。不過父母(或祖父母)只需要無法維持生活,就可以請求子女扶養[1]。
父母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沒有盡到對子女的扶養義務。
結語
若依照提問人所問及的情形,還需要探究是否父親在離婚後、另組家庭時,在對提問人仍具有扶養義務的情況下,是否確實沒有盡扶養義務(若期間有提供扶養費,可能就不符合此要件)。是否能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也仍須視個案情況判斷,還請參考。
若依照提問人所問及的情形,還需要探究是否父親在離婚後、另組家庭時,在對提問人仍具有扶養義務的情況下,是否確實沒有盡扶養義務(若期間有提供扶養費,可能就不符合此要件)。是否能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也仍須視個案情況判斷,還請參考。
延伸閱讀:
郭靜儒(2023),《父母自小離家,多年後突然要求扶養費,子女可以不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