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友在計劃之外有了小寶寶,我們也決定生下來,上網查過,如果小孩戶口報完在登記,我會變成養父,因為推算預產期在10月初,我們想在12/10登記,如果我們12/10登記完在幫小孩報戶口,我會不會寫養父
依照戶籍法第48條第1項但書規定,出生登記應當在孩子出生後60天內辦理戶籍登記;過期申請,依照第79條規定,要處罰鍰(新台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提問所述情形,如果在結婚登記後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不會有寫養父的問題。詳細事項建議您洽詢當地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