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因為某些個人原因 曾一次保護管束未到 這個月又一次未到 想請問是否會被撤銷緩刑 想問還有沒有救
無故不依規定報到,如果被認定為情節重大,就有被檢察官聲請撤銷緩刑的可能。是否提出聲請,決定權在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