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十八被報失蹤會被帶回嗎?

匿名(一般會員)
2024-04-13 14:27

我已經滿18歲了
有告知父母要搬出去住但沒告知地址
然後父母報我失蹤人口
我在網路上查到了以下資料
「尋獲已成年人,會於筆錄上載明聯繫報案人意願。如不願聯繫,將於當日內將尋獲撤銷情形,通知原報案人或親屬,並於工作紀錄簿登記備査。」
請問
上面那段話的意思是 如果我媽媽願意和警局聯繫那她就會到警局來找我嗎?我會被她帶回家嗎?我不能做完筆錄然後辦理撤銷協尋就好了嗎?
麻煩解答了 謝謝🙇🏻‍♀️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