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方,你就是因為沒錢才會想結婚嗎?」 乙:「甲方,你可以先看看當前的貧富差距環境在來說。」 甲:「那就證明我沒說錯啊!既然未來這麼痛苦,何必再找一個人來呢?」 乙:「甲方,那我提一個簡單的問題,假設A因為車禍需要長期留院觀察,然後A自己又因此被公司資遣,請問他快樂嗎?」 甲:「乙方,你這是在說我嗎?」 乙:「不是,我是問一個假設性的問題,今天我是A好了,那你覺得我快樂嗎?」
提問人所節錄之對話內容本身,並無前後脈絡可言。若僅單純為2人之間的對話,並不會有刑法上公然侮辱、誹謗等罪的問題,也不會有民事上妨害名譽的問題。同時若未非法揭露他人個資,亦不會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