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的日班保全有4人,平時只有其中一人會由公司安排休假,不過保全可以自己排休兩天。 有一次,有兩位保全人員剛好同一天都有事,保全公司也同意讓他們一起休假了,但是當天卻沒有人來上班,導致有一個崗位空哨好幾個小時! 後來來了一位保全公司的主任,可是也只待幾個小時就離開,而且也幾乎什麼都不做,一直忙於處理保全公司內部的事物,將工作都丟給另一名保全去處理。 如果我是住戶,有繳管理費,管委會又不處理,請問我該怎麼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另外,如果我是當天被丟了一堆工作的保全,請問又該怎麼申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