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針對「士林地院104年家聲抗字第31號」,如果還有抗告的機會,是否會因為釋字第748號,以及後續相關立法保障同性婚姻而改變判決的可能?(也就是同性能成為法律上夫妻是否就得以收養他方的孩子?)
成立收養關係的規定在民法第1072到第1079條之5。但如果是未成年收養,則要再特別注意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15到第19條的規定。
延伸閱讀: 陳又溥(2021),《如何成立沒有血緣的親子關係?快速掌握收養成立條件》。 楊舒婷(2021),《認領是什麼意思?與收養、認養、領養,有什麼不同?》。 陳重仁(2019),《同性婚姻要符合哪些要件才會有效?》。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