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參加國外比賽,但自己做獎盃獎勵自己,獎盃上面有提到那個比賽名稱以及舉辦的協會,無任何商業用途,請問有沒有觸犯法律呢?
冒用某某協會名義製作獎盃,有涉嫌偽造私文書的可能性。獎盃雖然不是用紙張製作的獎狀,但依刑法第220條第1項規定,以「文書」論,也就是如同偽造獎狀ㄧ般,視同偽造私人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