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間斗六的長照機構裡面的照服員因為身體有特殊的原因無法搬動較重的老人,平常照顧的老人高達10位,公司每半年換一次照顧崗位變成我需要顧到12位老人家然候雜事也比別人還多,跟公司反應卻跟我說因為要換尿布的人比較少所以我要多顧,我想請問一下我要怎麼維護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