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歲與未滿十六歲發生性關係 是屬於告述乃論 如果發生上述情況 且已經事隔將近10年左右 雙方都已經超過20歲 對方或對方未成年時的法定代理人 還能提告嗎
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要在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超過告訴期間就不能提告了,何況已經事隔將近十年,早已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