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大們,小弟是在公司上班,客戶打電話來說要解約可以使用刷卡的方式嗎?但公司規定是使用現金付款,客戶卻說國家某單位有規定不能用刷卡的方式付嗎?最後還是委婉的告知這是我們的收款方式,想請問收款方式跟違約金一定要提供所謂的多元付款嗎?還是可以依照商家自己想要的收款方式?如要用法規拒絕可以怎麼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