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示帳戶的部分 我方給予他方帳戶匯款,但他方給予第三方帳戶,沒有說明是別人的帳戶 因他們交易問題導致第三方拿我方帳戶去備案 目前有聯絡到第三方和他方,警局說明需第三方和他方和解書才能減緩帳戶遭鎖時間 我想問 如果我想提告是可以提告他方嗎? 如第三方和他方不出面處理,我方該如何處理? 後續收到到案說明的時間會多長? 八月中如要出國是否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