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在舉辦展覽的營業空間場域,所設計來發放的服務介紹DM內容中有出現展覽作品,有害著作財產權嗎?

匿名(一般會員)
2024-08-07 14:55

請問在一個會定期舉辦展覽的營業空間,他們所設計來免費發放宣傳的空間與服務介紹手冊,裡頭有使用到空間的攝影照片,照片中有某一期的繪畫藝術作品出現,這樣設計師在製作這本手冊時,是需要與藝術家取得口頭文字同意,還是簽約嗎?還是說這是不侵犯著作財產權的?

如果沒有取得同意,是可以直接使用來製作手冊文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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