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描述 請求法律高手解惑 民事訴訟 需要鑑定 這家公司是我上網找的 鑑定費也是我付的 營利單位 是民間公司 做出來的鑑定報告全是誤判 含糊不清 法官開庭也說自己看了幾次還看不出問題所在 因為荒謬的鑑定報告﹒訴訟因此又拖延兩年(辯論 換鑑定單位 排時間 出報告 再開庭) 換了另一個"非營利"鑑定單位才還原真相 對方敗訴負責第二次鑑定費用 我這個倒楣鬼要自己吞掉第一次鑑定費(六位數) 我想把這份錯誤的鑑定報告公開於網路給有相同問題的民眾做警惕 這樣做會有可能違法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