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繼承一棟歷史60餘年之民宅 ,土地係市有地, 三年前市府來文表示甲男侵占市有地,依法須每年繳納租金並追溯五年,甲男均依規定繳納。該土地於多年前都市計畫時規劃為廟地(該民宅旁有一間廟宇 ), 並於去年詢問該廟宇是否願意承購該民宅土地 ,( 甲男曾向市府表示有意承購該土地, 市府表示不能賣給甲男) 。 請問: 1.該地上物已60餘年,甲男並依規定繳納租金,是否適用不定期租約 ? 2.若廟方願意承購該土地, 甲男是否有權主張該土地之所有權並繼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