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事件 本人接到電話以為是嬰兒講師所以來邀請到家,但是對方來到家 來是推銷書籍跟玩具請問這點上是否構成詐欺? 我跟賣家簽訂訂購單,但隔天我傳line跟賣家對方取消訂購單對方也是再line回應我說:好,取消訂單了 ,訂單也作廢(作廢章)也銷毀(撕碎)並傳圖片。 本人並沒有收和付費任何東西或購買任何東西只付訂金。 請問: 對方照片上訂購單上沒有看到我簽名這樣也算訂單取消嗎? 請問line 有跟對方通知我取消訂單對方也同意這樣是否算取消訂單? 請問line 是否算書面通知之電子通知是否有法律生效? 請問對方事後反悔跟不接受退貨是否可以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