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該行業餐飲中央廚房從事廚務+外送等工作長達9年 本因職務基本月薪後因公司業績持續下滑,也體諒公司壓力把職務別全職改為計時時薪人員 備註:(過往正值上班時間7-13 14-18 共計10H 月排休6日) 但過了許久公司營運最多也只有持平沒下滑,但我薪資卻回不去 變成基本時薪有做有錢沒做沒錢概念, 因為公司都是用排班機制,薪資算法沒有所謂加班 超過工時 跟見紅加薪等等,都只有排休,一天正常上班時間7-9 11-13 16-18 工作一天就是6小時(186時薪)外送工作 以前拚點多賺+廚務 也就多加(5:30-18) 只有中間13-14休息 上班共計時數(7.5+4=11.5H) 但其中廚務工作為183 所 算法(186*6+183*5.5)= 2122.5 為一天薪資 試問如果這樣,這樣薪資算法到底有沒有違法?? 請問若切換這計時人員我可以自己安排自己想休幾天就幾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