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當初賣家講好以950元出售,並且也先收款,買家也付錢了,但商品拖了2個月仍未出貨(賣家表示他合作的管道並未寄出商品,因此他也無法出貨)。賣家也表示若到11/1 他仍沒有收到貨,會退款950元買家,但這件商品在這兩個月的期間已經漲價許多,因為賣家的問題,買家可能必須花更多錢才買得到,請問這樣算不算一種損失?或是請問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可以解釋呢?而且在這等待期間,此賣家仍有相同的商品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並且有出貨給以更高價格購買的買家。這樣有違反相關規範嗎?或是可以尋求甚麼救濟管道,謝謝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