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我買了個房子裝修時發現我的排水管排水不是很順暢,到樓下鄰居察看後,發現通到樓下的排水管在樓下被截斷了,而我排水管排出的水應該是流到樓地板,所以樓下就漏水了,因為無排水管,導致我必須找工重新修復排水管或重接,這費用應由誰負擔呢? 另外,樓下鄰居還跟我索賠漏水修復及請假開門讓我進他家修復的補償金,這樣合理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 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