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大哥經父親友人介紹了一位越南結婚對象,有過去越南一趟並買了戒指給對方,回台考慮後決定不跟對方結婚,介紹人現在要求需賠償,這樣我們需要賠嗎?
賠償,是指賠償「損失」而言。介紹人要求賠償,應當說清楚受了哪些損失?損失的金額是多少?然後你們才和他進行商談。如果是合理的話,便可答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