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 因原家庭有性暴力等問題未成年時離家出走,現已過一段,於上個月已滿18歲。 如今想辦理撤尋,但害怕被原家庭帶回,故有幾個問題想代為詢問: 1.現已成年是否還會通知家人帶回 2.身上無任何證件,有查詢自行前往派出所撤尋不用攜帶證件是否正確 3.是否可以異地撤尋(非原報案之派出所,跨縣市),還是一定要返回到原報案之派出所撤尋呢,如果要回去警方是否能協助送回(北部-南部)? 在此先感謝幫忙解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