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部因素導致寵物侵害他人財產


假設A的寵物被B或B的寵物挑動, 以至於A的寵物跑去侵犯C的所有物
那麼依民法190條第二項而言, 這時候A必須主動替C向B求償損害的部分嗎? 還是C須主動
向A和B告知求償事由? 還是求償的權力僅限於A, 而C只能以被動的方式期待得到理賠?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