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網路上看到一段影片,影片中是同志遊行的場景,有幾位參與者穿著誇張的服裝(例如金屬感緊身衣、短裙等),但未裸露性器官,行為上也沒有明顯猥褻的舉動。 然而,有網友認為他們這樣的穿著可能構成「妨害風化罪」。我基於自己的理解寫了一段分析,希望律師能幫忙確認是否正確,或給予補充與修改建議。 1. 情境描述 • 活動:同志遊行 • 參與者服裝:誇張或創意風格的設計,雖然吸引目光,但未裸露性器官,也無伴隨猥褻動作。 • 爭議:網友認為他們的穿著已經違法,構成妨害風化。 2. 我的回答 • 妨害風化罪:根據《刑法》第234條,須具備「意圖供人觀覽」且「公然為猥褻行為」的要件。若只是穿著較暴露的服裝,且無猥褻舉動或公開挑釁意圖,應不構成此罪。 • 社會秩序維護法: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若參與者未裸體或擺放蕩姿勢,也無妨害公共秩序,應不會違反此法條。 3. 想請教的問題 • 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 在這類情境中,是否有其他法律條文或可能被解讀為違法的情境? • 如果我的分析有不足或需要修正的部分,請律師協助提供建議。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