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關於餽贈與收賄的差別性?如對於宮廟遶境協助交通,主辦廟方免費提供便當慰勞員警,有無犯罪之虞?又若是員警主動詢問廟方可否提供便當慰勤員警,是否有犯法之虞?
餽贈與收賄的差別,在於雙方有無行賄、受賄的犯罪意念。主辦廟方免費提供便當慰勞員警,彼此之間沒有行賄、受賄之意,並不會構成犯罪。即使詢問廟方可否提供便當慰勞執勤人員,如果在主觀上沒有向廟方要求賄賂否則消極不為協助之意,由於欠缺對價關係,也未必構成犯罪。